曾经,我也是林家捧在手心里的明珠。
六岁那年冬天,我半夜突发高烧,烧到惊厥。
妈妈连司机都来不及叫,裹着睡袍背着我跑了三公里去医院。
那天下了很大的雪,她的鞋都跑丢了一只。
十岁,我因为练琴枯燥,坐在琴凳上发脾气。
爸爸没有责骂我,而是陪着我坐了一下午,一遍遍抚摸我的头发,温柔地说:
“时砚是爸爸的骄傲,爸爸最喜欢听时砚弹琴了,但如果时砚不喜欢弹琴,爸爸也不会怪儿子的。”
而慕琳熙,更是我整个青春的见证者。
我们两家是世交,从穿开裆裤开始就在一起玩。
我第一次逃课是她打的掩护,第一次跟人打架是她红着眼帮我擦药,第一次被人告白是她黑着脸把那女生吓跑。
十八岁成人礼那天,她在江边为我放了满城的烟花。
漫天流光中,那个满脸娇羞的少女鼓起勇气强吻我,郑重许诺:
“时砚,我会护你一辈子,让你永远做无忧无虑的小王子。”
那时候,我觉得我是全世界最幸福的人。
可这一切,在五年前林承宇拿着亲子鉴定书上门的那一刻,全都碎了。
林承宇穿着洗得发白的牛仔裤,局促地站在客厅里。
由于当年医院的失误,护士抱错了孩子。
我和林承宇,互换了人生。
他在那个贫瘠偏远的孤儿院长大,吃不饱穿不暖,受尽了苦头和白眼。
愧疚感几乎将我淹没。
看着林承宇粗糙的手指和怯懦的眼神,我觉得自己是个小偷。
所以,当林承宇正式认祖归宗后,我主动搬出了向阳大主卧。
我小心翼翼地观察着爸妈的脸色,不对他们一开始对林承宇的过度偏爱产生任何嫉妒的想法。
这是我欠他的。
我拼命地想要弥补,想要报恩。
我教他社交礼仪,帮他搭配衣服,甚至在社交场合主动退到一边,把聚光灯让给他。
我以为只要我足够懂事,足够退让,只要我把原本属于他的一切都还给他,大家还能像以前一样和睦相处。
可我错了。
贪婪是填不满的无底洞,而偏爱,是这世上最锋利的刀。
林承宇很聪明,擅长用示弱来掠夺。
回家的第一周,餐桌上有一道我最爱的糖醋小排。
那是家里的阿姨特意为我做的。
我刚伸出筷子,坐在对面的林承宇就缩了缩脖子,盯着那盘排骨,颤声说:
“以前在孤儿院,这种肉菜只有院长能吃,我们要是敢伸筷子,是要挨打的……”
“有一次我太饿了偷吃了一块,被关在小黑屋里关了三天……”
那一瞬间,餐桌上的气氛凝固了。
父亲的眼泪瞬间就下来了,他一把打掉我的筷子,“啪”的一声,排骨掉在桌上,滚了两圈。
“吃吃吃,你就知道吃!没听见弟弟说什么吗?”父亲哭着吼我。
“你吃了二十年的肉,少吃一块能饿死吗?这盘排骨撤下去,以后家里不许做!”
我僵在原地,看着父亲抱着林承宇痛哭,母亲在一旁唉声叹气,眼神责备地看着我。

