简介
我是乐队的词曲创作人,主唱是我的男友。
我们说好要一起站上音乐节的舞台,唱我们自己的歌。
可他却为了一个主流唱片公司的单飞合约,偷偷把我们的作品改成了迎合市场的口水歌。
乐队成员替我打抱不平:“你这么做,问过林溪吗?这首歌是她的心血!”
他不屑一顾:“她写的歌,不就是给我唱的吗?没了我的嗓子,她的才华一文不值。等我火了,随便给她点钱就行了。”
重回那个闷热的排练室,当他再次要求我修改歌词时,我平静地把所有曲谱收好。
音乐节那天,他因为违约被告上法庭。
而我创作的那首《无名之鸟》,由另一位新星歌手演唱。
一夜之间火遍全网,拿下了年度金曲奖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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